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7日
作者:万梦洁
各团支部:
根据团中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缴交团费是团员应尽的义务,现将收缴2017年第三季度团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团费缴交额度与要求
2017级学生团员(含保留团籍党员),9月按照0.2元/人·月缴交,第三季度共0.2元/人。
其他年级学生团员(含保留团籍党员),7月至9月按照0.2元/人·月缴交,第三季度共0.6元/人。
二、团费缴交方式
各支部按照团员数(含保留团籍党员)缴交团费,以支部为单位于11月1日(周三)前将团费交至系团委组织部,统一收齐后上交院团委。
三、说明
1.鼓励保留团籍的党员(也就是未满28岁的党员)缴纳团费。
2.各院系收缴的团费应专款专用,除上缴校团委的部分,其他部分团费应用于团校、团干部培训、团日活动经费支出等项目。
3.2017级新生9月份入学,故第三季度仅需缴纳9月份团费。
4.各支部团员数可咨询支部团支书或系团委组织部。
工作联系人:
团委组织部万梦洁13123330782
艺术设计系团委
2017年10月27日
本文责编:@王露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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