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饶宇铭退学处理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20-05-27
  • 撰稿人:
  • 来源:艺术设计系
  • 浏览次数:102

饶宇铭,学号ANM13061,艺术设计系2017级动画专业学生。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该生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版)》第三十条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饶宇铭同学退学处理。

当事人对本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申诉办法》,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艺术设计系

2020年5月27日


审核人:邹小群

推荐文章

点个赞吧 分享

推荐作品